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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丢身份证俩月,莫名成了公司法人代表还因欠30万成被告

我想你们一定觉得这没有什么

但是请看完下面这位深圳男子的遭遇

再下定论

丢失身份证不到两个月,卢勇(化名)便“成了”深圳一家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今年3月,一张来自宝安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寄到了卢勇老家,传票显示,卢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科技公司因拖欠30多万货款被供货商起诉至法院。

你一定想说

他一定没把丢身份证当回事!

NONONO

他不仅当回事了

还真的去做了!

▲卢勇当时的登报启事

卢勇介绍,丢失身份证没几天,他便联系了深圳媒体刊登遗失声明,并打110报警备案,还补办了新的身份证!

他原以为此事已经了结

但万万没想到

一张法院传票

突然寄到老家

卢勇是广东潮汕人,在深圳一家金融机构工作。据其介绍,3月初,其在老家的亲属突然打电话来,告诉他收到了一张来自宝安区人民法院的传票。

卢勇:家里人就很担心,问我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惹上官司?

这张传票及相关起诉状显示,原告系深圳一家电路公司,起诉深圳市鑫鸿博科技有限公司及该司法定代表人卢勇和担保人张某圣。起诉状表示,鑫鸿博公司向原告订货,原告共向该司送货624623.33元,后鑫鸿博公司陆续支付货款,迄今尚欠贷款349323.33元未支付。

起诉状认为

卢勇是鑫鸿博公司的唯一股东

担保人张某圣应承担连带责任

▲卢勇收到的起诉状

卢勇表示,自己从未注册过公司,也并未参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变更的活动。

卢勇:我就是来深圳跟着别人打工的,哪来那么多钱去开公司。

那这家公司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南都记者根据工商备案信息发现,鑫鸿博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裕路东方雾岗工业区1-4号厂房4号三楼B区,注册时间在2007年,注册资本为300万元。而卢勇是该公司唯一股东,占股100%。

▲南都记者查到的公司备案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

工商备案信息显示

鑫鸿博公司在去年10月19日曾有过巨大的变动

原公司总经理张某圣退出变更为卢勇;

换句话说

这次变更让卢勇

成为这家公司的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此外,去年10月19日当天,该司的监事以及执行董事也悉数进行了变更,一般经营项目也随着这次变更扩大了。

那这家公司和卢勇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卢勇表示自己与这家鑫鸿博公司并无交集,甚至从未听说过这家公司。查询到传票上公司信息后。

但此时一个关键信息出现了!

卢勇回想到,在去年10月19日之前,他曾丢失过身份证。

其记得,去年8月26日其在布吉公司上班,因工作需要得下楼打印材料。

卢勇:打印完后,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就都丢了,还记得那天在下雨。

卢勇表示,发现身份证丢失后的第二天,他马上打电话给110报警进行备案,并联系深圳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其提供的去年9月1日

刊登在深圳一家报纸的遗失声明显示

本人卢勇(化名)于2017年8月26日遗失第二代身份证,声明作废。

显然这一系列动作

并没能阻止卢勇“被法人”

公司“人间蒸发”

有苦说不清

卢勇表示,发现此情况后,其马上联系了有关部门。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档案部门,卢勇查询到去年10月19日鑫鸿博公司进行相关变更时的材料。

▲企业变更档案

这份企业档案显示,鑫鸿博公司核准日期为去年10月19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卢勇,上面的身份证号与卢勇的二代身份证号一样,但手机号码并非是卢勇本人的,南都记者通过该号码并未能联系上号码主人。

南都记者注意到,档案中包括股东会决议、总经理任免职书及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免职书等材料中均有写有卢勇字样的签名。而卢勇表示,这些签名都不是自己的。

卢勇表示,自己曾找过市场监管部门

要求将此事查清楚

但是,卢勇称有工作人员表示要让他找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的笔迹鉴定。

卢勇:鉴定这些档案上的签字不是我自己的,然后再进行相关申请认证。

卢勇称,自己也去找过第三方笔迹鉴定机构,但对方要价太高、且卢勇认为,此事中自己系受害者,进行笔迹鉴定的钱不该由受害者出。

那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又怎么说呢?

根据鑫鸿博公司的注册地址,南都记者前往现场调查发现,该办公地点已变为另一家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鑫鸿博公司搬走后他们公司便搬了进来。另据办公地点物业一名工作人员称,鑫鸿博公司早在年前就已经搬走了,“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

市场监管委

已开展调查

卢勇表示

其并未参与相关变更活动

仅凭丢失的一张身份证如何被人变更成为

鑫鸿博公司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委表示,法定代表人变更无需本人亲自到场,申请人(即公司)可以委托经办人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业务,授权手续体现在变更登记申请书中。

法定代表人变更提供如下申请材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任免书。

此外,市场监管委表示,卢勇于2018年3月16日到该委宝安局松岗所进行投诉,松岗所执法人员已受理此案,并到投诉人反映的深圳市鑫鸿博科技有限公司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未找到该公司,已依法将该公司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对卢勇反映的该公司2017年10月的变更登记涉嫌虚假的有关问题,该委松岗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

当事人可要求撤销变更登记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认为,卢勇在上述事件中的遭遇,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处理。

卢勇可以以“本人没有意图成为某科技公司股东和法人,本人没有签名”为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撤销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以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由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举证责任倒置,卢勇本人只要提出主张就可以,至于工商变更文件上的签名是否与卢勇本人一致,应该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证,市场监管部门如果无法证明该文件上的签名系卢勇本人所签,就应该要撤销该次与事实不符的股权变更登记。一旦公司信息被撤销,卢勇的民事赔偿责任自动解除。

卢勇也可以以自己实际不是该科技公司股东和法人身份,要求法院裁决自己在民事案件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民事案件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卢勇如果认为某科技公司签名不是自己签署,则可能要申请司法鉴定,否则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而这早已不是第一次出现类似的情形

身份证信息被冒用 4年负债近8000万

在深圳生活近20年的刘先生向南都记者反映,自2012年以来,其身份证信息一直被人冒用,并被充当深圳几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四处举债,四年下来至今,涉32宗诉讼案,已被负债超过7900万。

看完这些事情

你有没有赶快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份证?

小编要重申一下

请保护好你自己的身份证!

或许以下几招能先帮到你 ▼

你一定会说 身份证丢失

报警备案、发声明好像都没用啊

但小编要告诉你 这次幸亏卢先生有证据

不然真的更难说清了!

最后再次提醒!

~ 关于个人信息泄露,你有啥槽想吐?~

采写:南都记者 刘晨